我校郑东老师荣获全国高中外语 “十佳”教师
作者:[db:作者] 日期:2008-12-29 00:00:00  发布人:admin2  浏览量:1580 打印本文

 

 

 

        12月7日,第六届全国中小学外语教师园丁奖曁08—09年全国高中“十佳”外语教师评审在北京揭晓结果。我校郑东老师获全国高中外语 “十佳”教师称号。     “十佳”高中外语教师:文亚光(甘肃)、郑东(辽宁)、王丽(天津)、谢锦华(海南)、侯艳(吉林)、余萍(江苏)、郭硯冰(福建)、陈国宝(宁夏)、唐秀云(广西)、张春艳(云南)。     全国中小学外语教师园丁奖及2008—2009年全国三“十佳””(全国小学“十佳”外语教师、全国初中“十佳”外语教师、全国高中“十佳”外语教师)外语教师评选活动由中国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和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外语教育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联合举办。此项活动于1993年由原国家教委有关的部门批准设立,每两年评选一次,是我国基础教育界迄今唯一一项专门针对外语学科所设的最高专项奖。本奖项旨在通过奖励教学、教研成绩突出的骨干外语教师和外语教研员,鼓励各地加强中小学外语教师队伍建设,激励广大中小学外语教师不断提高专业素质和教学质量、推动我国基础教育外语教学改革。     
       本届园丁奖及全国三“十佳”外语教师评选活动分为初评和复评两个程序。初评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操作进行。自下发通知以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对本次评选活动予以高度重视,分别成立了各级园丁奖评审委员会,由各地教育行政、教研部门领导、专家审核、初评。各省级园丁奖评审委员会陆续将评选结果按园丁奖评选名额分配比例报至全国园丁奖评选办公室。本届园丁奖成立了由教育部相关部门和基金会领导、中心领导组成的专家评审委员会,并于12月7日召开了本届园丁奖及2008—2009年全国三“十佳”外语教师专家复评工作会议。
       出席本届园丁奖(含全国三“十佳”外语教师)复评工作会议的领导及专家有:基金会杨春茂秘书长,中心顾问、东北师范大学杨忠教授,中心顾问、人民教育出版社刘道义编审,中心杜培俸主任,中心秘书长包天仁教授,中心副主任、华东师范大学章兼中教授,中心副主任易代钊教授,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清华大学崔刚教授,北京师范大学田贵森教授,中心副主任、内蒙古教育厅教研室陈弘法老师,中心许时升副秘书长,英语辅导报社北京研发中心盖丽娃主任等。     本届园丁奖评选为差额评选,评委会对上报的候选教师材料进行了严谨、细致的审核和表决。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专家评委按照本届园丁奖评审通知及细则要求,评选过程中严格控制教研员评选标准和获奖比例,优先考虑一线骨干外语教师。经评审,第六届全国中小学外语教师园丁奖获奖教师共计535人,在评出的园丁奖获奖教师范围内,评选委员会对2008—2009年全国三“十佳”外语教师候选人的业绩材料进行审核,共有30名外语教师获此殊荣。根据中心会议决议,获园丁奖候选人资格及差额评选部分的教师将获得“2008—2009年全国中小学优秀外语教师”称号,名单另行公布。本届全国园丁奖评选活动西藏自治区因故没有参加,香港、澳门暂未参加本届评选活动。   
       本届园丁奖(含三“十佳”)将耗资50万元人民币,所有资金由英语辅导报社提供。获奖教师将获得由中国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与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外语教育研究中心联合颁发的特制奖牌、奖章、奖励证书及奖品;全国三“十佳”获奖教师将获得以上园丁奖奖励以及特制水晶奖杯。   
       全国中小学外语教师园丁奖(含三“十佳”)是我国基础外语教育界的一项重要的奖励活动,在全国影响巨大。本项活动极大地促进了我国中小学外语教师教学水平和科研水平的提高,加快了我国中小学外语教学改革的步伐,激发了广大外语教师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的热情,为我国中小学外语教师办了一件好事、实事。      (本项目详情同时在中国教育报2008年12月26日第八版公布。)
 

核发:admin2 点击数:1580 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