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作者:[db:作者] 日期:2009-03-04 00:00:00  发布人:admin2  浏览量:1495 打印本文

        1963年3月5日,毛泽东同志发表了“向雷锋同志学习”的题词,随之,神州大地迅速掀起了学习雷锋同志先进事迹的高潮。     雷锋精神归结起来,就是无限热爱祖国和人民;勤奋工作,克已奉公;助人为乐,服务人民;艰苦奋斗,乐于奉献;爱憎分明,立场坚定。     雷锋精神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共产主义思想的光辉相结合的产物。46年人世更叠,沧桑巨变。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在社会经济、文化、思想、观念呈现出多元化、开放性的条件下,雷锋精神不仅是我们中华民族光荣传统宝库中的一颗耀眼的瑰宝,而且是我们今天正在提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8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明确地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重大命题和战略任务。这是我们党理论创新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又一重大理论成果。是加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我们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价值观的核心,是价值观的具体内容。     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我们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形成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最新理论成果。我们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坚定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而雷锋精神同志正是这样的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题。理想是基于现实而又超越现实的希望和愿景,寄托着人们对美好未来的向往和追求。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是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雷锋同志无限地热爱人民、热情地团结和帮助同志,他的思想正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先驱。     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髓。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在其长期共同的社会实践中形成的民族意识、民族心理、民族品格、民族气质的总和,是一个民族生生不息、薪火相传的精神血脉,是民族文化最本质、最集中的体现。雷锋同志做的一切正是由于他对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和新生活的无限热爱。 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     荣辱观是人们对荣誉和耻辱的根本看法和态度,属于道德范畴。我们党和国家历来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社会主义道德,大力提倡发展各民族和所有社会成员之间的平等、团结、友爱、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人际关系。     2006年3月4日,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了“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雷锋同志十分乐于助人,生活非常简朴,他是八荣八耻最早的践行者。     所以,雷锋精神不仅是那个时代的先锋,也是践行社会主义高尚价值观的楷模,雷锋精神永垂不朽!     200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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