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辽宁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与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辽教办发[2015]91号)精神,经各市推荐、专家评审和公示无异议、辽宁省教育厅同意,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决定对“十二五”期间辽宁省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教育科研成果予以通报表彰。最终,我校被评为十二五“辽宁省教育科研先进集体”。这是对我校“十二五”期间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高度肯定。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辽宁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与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辽教办发[2015]91号)精神,经各市推荐、专家评审和公示无异议、辽宁省教育厅同意,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决定对“十二五”期间辽宁省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教育科研成果予以通报表彰。最终,我校被评为十二五“辽宁省教育科研先进集体”。这是对我校“十二五”期间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高度肯定。